咨询热线:
028-83184946

中文  |   En

公司新闻
四川省典型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源头管控类)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01包)钻探劳务(第二次)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23-04-21 浏览量:752次

四川省典型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源头管控类)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01包)钻探劳务(第二次)招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招标人:四川省冶勘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1.2 采购内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对四川省典型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源头管控类)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01包)提供钻探劳务服务

1.3 主要工作量:

地下水监测井建设。共30个堆场点位,点位分布于四川省凉山州宁南县、布拖县、昭觉县、盐源县、会理市和会东县6个县市,其中宁南县1个,布拖县2个,昭觉县1个,盐源县1个,会理市21个,会东县4个。预计新建监测井数量120口、修缮原有井30口。

1.4 工艺要求: 

1)按《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完成包括但不限于钻探、建井、洗井、下管、填砾、井台构筑和保护、设立标识牌等工作。提供班报表、成井记录单、钻孔编录表、洗井记录表、地下水位监测记录表、下管记录单、填砾记录表等表格。

2)开口孔径不小于127mm,成井井径不小于75mm,需取芯,每口井深最多30m30m以内见水后5m终孔。

3)每口井(含修缮原有井)设立独立的井台保护装置,规格为20cm*20cm*15cm、保护套管(带锁)、标识牌等。

1.5 采购限价:210万元。

1.6 质量要求:合格

1.7 计划工期:2个月

1.8 采购(服务)地点:成都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

2.2 必须具备勘察劳务资质(工程钻探)或工勘劳务类资质。

2.3 营业执照包含有钻探劳务、凿井等相关业务优先考虑。

2.3 有钻探建井相关业绩,附合同及验收证明材料(国有企业钻探业绩优先)。

2.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投标文件装订成册提交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

2)投标文件内容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且包含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格式自拟)

注:投标文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和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4)投标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在封口处加贴封条(封条投标人自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骑缝章)密封。

(5)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6)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四、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4.1 商务部分要求

1)报价方式:报价需包括钻井综合单价、子项价格清单和总价(见本招标文件附表),应为完成本项目工作内容所发生的钻探费、材料费、配套措施费、进出场费、转场费、人员工资、差旅费、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费、误工费、保险等全部费用。

2)投标人只能有一个报价,我司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3)中选人所报价格将作为其与我司签订本项目采购合同和费用结算的参考依据。

4)付款方式:完成现场工作并甲方验收合格且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尾款。

5)投标人能够提供的优惠条件。

4.2 技术部分要求

1)应提供服务本次工作内容的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清单、人员情况、施工工艺、施工组织方案、进度安排、应急预案等。

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

4.3 其他要求

1)所有现场工作均应为中标人独立完成,不允许分包。

2)投标人关于质量和工期的承诺,格式自拟。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4271400分(北京时间)。

5.2 开标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崔家店759-1,四川省冶勘设计集团902会议室,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13752983896

5.3 投标申请文件件递交方式为:现场送达。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按其他递交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六、评选方式

开标现场答疑,二次报价磋商。

本次招标不保证最低价中选,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招标文件内容综合评选。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四川省冶勘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省冶勘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752983896

联系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崔家店路75-19

九、其他

9.1 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向招标人申请钻井工作位置,自行开展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9.2 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过程中如有不清楚之处,可致电第八条联系电话。

十、附件附表

10.1 综合单价表

10.2子项价格清单表

10.3投标文件报价单

附件:综合单价表、子项价格清单表、投标文件报价单